最新消息
28
2015.12
2014年8月新聞稿


引用匿名消息審慎查證  新聞須真實才有公信力

(台北訊)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8月間台灣主要報紙報導「張顯耀洩密案」,濫用官方不同的匿名消息來源,未能深入查證,常照單全收,又忽視平衡報導,致產生資訊混亂,令讀者莫衷一是,變成羅生門,處理新聞不負責任。同時,編採人員未諳國安相關法定程序和法令規範,以未正確的訊息或被匿名者誤導,做主觀建構編寫,有如「未審先判」,以致對司法認定和政治認知及事實真相,出現相當程度的落差,媒體的新聞專業和公信力因而挫傷。

新防會說,張顯耀我方台海兩岸談判首席代表張顯耀不論去職或洩密,乃至成了層級最高的「共諜」等,均有高度的政治張力和敏感性,更涉及國家安全和國人權益福祉,豈能以「無間道」連續劇視之。張身兼陸委會副主委、海基會副董事長及祕書長,突於一夕之間連拔三要職,震驚國內外。其去職理由從「家庭因素」、「調職、調查」到涉及「共諜」,還「臨時」立案作「洩密」調查,卻無「外患罪」具體事證移送高檢署不成,改由台北地檢署以「洩密罪」偵辦,可說十分離奇,高潮迭起。其間,媒體濫用匿名消息來源,每天戲碼翻新,由不同的官方立場,相互放話及否認,反使媒體成了推波助瀾的「禍首」。

新防會觀察處理「張顯耀洩密案」新聞的主要缺失,發現濫用官方不同的匿名消息來源,已到了無日無之,泰半有違新聞專業。其主要包括:未能依相關法令(如《國安法》、《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條例》等),有違「無罪推定」,未審先判,新聞事實,而相關的報導,或查證不足,或流於夾議夾敘的「主觀建構」編寫,操弄文字與另孳他意,且未能充分反映國摑會、公民團體、在野黨派、學界、民間意見領袖的多元意見和看法,以平衡報導,或僅憑兩岸政府或單方消息來源報導,無法窺其全貌,洵為遺憾。

各主要報紙的「張顯耀洩密案」新聞評比,有違新聞專業規範者。依序為:中國時報15則、聯合報11則、蘋果日報8則、聯合晚報7則、自由時報4則。合計45則。(參見附表)

新防會的「張顯耀洩密案」新聞觀察報告,是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等五家主要報紙,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等,作為觀察標尺。

新防會說,報導採用匿名消息來源,有侵蝕公信力的風險。另一方面,政客或黨政部門要角每在重大新聞時刻出手,常使媒體淪為放話(鬥爭)工具。美國的新聞學者雷夫‧李克林(Ralph Negrine)就曾說過,「匿名的消息來源,不能濫用,有其基本原則,便是不能以匿名資料所提供的意見,去談論另一人,也不能在報導的導言,就用匿名來源;此和不經查證的新聞一樣,都有不被信賴的風險。」

新防會指出,張案主要報紙頭條導言常出現大刺刺引用「政府高層」、「高層人士」或「知情高層」、「據悉」、「據了解」等,而不同機關又對外釋放不具名訊息,充斥於「共諜說」或「洩密」新聞報導中,且彼此否認對方說法,實不可思議!若干報導甚至語出驚人,如「與財團掛鉤」、「替台商陳情」、「工作疑點」、「嚴重行政疏失」、「歐美歷練背景、重量級的人士,提供非常具體的事證」、「台灣史最高層級共諜」、「有充分證據讓張無話可說」,又「痛批調查局頭腦壞掉」,馬總統更隱喻「要清除兩岸『害蟲』」等等,不一而足。其結果,新聞報導混淆視聽,真相不明,反易使媒體淪為權力者的傳聲筒,司法成為政治工具。

新防會表示,「真實」是新聞報導的「生命」。美國知名記者奧曼(T. D.Allman)曾有名言:「真正客觀的新聞不僅要報導事實的真相,更要闡發事件的意義。這樣的新聞不僅在事發當時動人心魄,更能傳之久遠。它的價值不僅在於『消息來源可靠』,更能夠與歷史的展現相得益彰。這樣的新聞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之後,依然真實而睿智地反映人間萬事」。
 
 
「張顯耀洩密案」新聞評比
則數
報名
未符新聞專業規範 更正部分
中國時報 15 0
聯合報 11 0
蘋果日報 8 0
聯合晚報 7 0
自由時報 4 0
合計 45 0
 
※    各主要報紙的「張顯耀洩密案」新聞評比,有違新聞專業規範者。依序為:中國時報15則、聯合報11則、蘋果日報8則、聯合晚報7則、自由時報4則。合計45則。
 
 
新防會新聞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091227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