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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烏龍新聞有增無減 報紙專業面臨考驗
(台北訊)隨著政爭進入群眾運動階段,台灣報紙的錯假新聞近數月來有增無減;長期追蹤報紙新聞處理專業表現的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昨天呼籲,報業及社會各界關注新聞專業遭受政治侵蝕的這種現象。
新防會昨天發表報紙觀察報告,指出在今年8月和9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比6月和7月的15則還多,高達20則;其中以中國時報最多達10則,聯合報7則居次,自由時報2則,蘋果日報1則。
報告指出,烏龍新聞作一版頭題者有9則,二版頭題2則,四版頭題4則。部分報紙多以新聞方式或由其他報紙報導「更正」;而正式有更正啟事者,均係面臨司法官司後被動為之。其中,聯合報8月20日於A1版對「趙建銘賣13克拉巨鑽」報導道歉;中國時報則在9月25日A1版頭題的報導中,提及「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發表有關『中國豬』等刺激性言論」,當天即為游主席舉行記者會駁斥,並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該報乃於26日A2版頭題旁刊登「小啟」及一則報導澄清致歉。
新防會並評比各報8月份「李前總統記者會」和9月份「學生參與凱道活動爭議」的新聞處理,各報在「新聞編寫」方面,多有「主觀建構」的問題,而「平衡報導」顯有不足和失衡現象,甚至有違背專業和查證不足的情形,應該檢討改進。相對比較而言,在8月份的觀察報告中,各報有稱職表現的順序為: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和聯合晚報;而9月份則為: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和聯合晚報。
新防會的這項觀察報告,是以五家主要報紙包括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及聯合晚報,比較其新聞處理,以「消息來源」、「新聞查證」、「平衡報導」、「新聞編寫」及「媒介責任」等五項為觀察標尺(參見附表)。
在8、9兩月的新聞處理中,各報多少有違反普世公認「正確第一」的新聞工作基本信條,並對「爆料」或「傳聞」缺乏「查證」,形同「有聞必錄」,且有轉述謬誤的報導;而在編寫方面亦復有「主觀建構」問題,使得報導的公信力不足,同時忽視「守望、教育」的職責。正如已故的美國紐約時報總編輯羅森陶(A.M.Rosenthal)所強調:「新聞並非謊言、偷竊或欺騙的執照,採訪必須經過審慎的查證。」而英國知名的「芮斯講座」(Reith Lecture)教授歐妮爾(Onnra O´Neill)也曾指陳:「擁有新聞自由,並不表示擁有欺騙的執照。」她認為:「我們需要的是可評估和查證的報導,否則公眾評論的源頭便受污染,誤導社會的判斷,猶失去信賴,產生災難。」此也使台灣媒體的新聞專業面臨嚴酷的檢驗。
新防會自今年元月份起逐月發表「新聞烏龍事件紀實」,8、9月份「烏龍新聞」不減反增,從6、7月份的15則,增加為19則,且多刊登在重要版面的「頭題」,值得關切。其中犖犖大者,像8月份中,中國時報的「美國會報告:扁岌岌可危」傳聞、「時報周刊報導,用禮券A國務費 扁家疑牟利3000萬」報導,均經否認,但未見「更正」;聯合報的「趙建銘賣13克拉巨鑽」轟動一時,事後刊「更正啟事」。再如9月份,像中國時報的「調查國務費 遇極大阻力」,遭高檢署否認;「圍城之日 扁可能避走圓山指揮所」,總統府更正;「李登輝將邀連宋王和李遠哲以解亂局」,遭李前總統否認;「高雄捷運弊案中前高市工務局長吳孟德:『上面』硬塞賄款給我」,前高市市長謝長廷立即舉行記者會嚴辭駁斥。而未經查證報導游錫堃發表『中國豬』言論,事後刊「小啟」致歉;還有聯合報報導「李遠哲為李登輝和施明德連繫中間人」,被李遠哲批為:「媒體都在說謊」等。
新防會指出,「真實」乃新聞報導的基本價值,和評論截然不同。就像歐妮爾教授所說:「新聞媒體並不享有造假、扭曲、操弄、抹黑的豁免權,否則不僅害了社會,也失去了自己」。若不能堅持新聞專業和公器本質,新聞媒體的存在意義和價值,亦將面臨各界質疑。
連絡人:盧世祥(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0922918918
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