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8
2015.11
2006年(1月一9月)烏龍新聞紀實總覽表
緣起:台灣新聞媒體是公認的社會主要亂源之一,整體而言,其惡質只亞於立法委員。財團法人廣電基金曾於2005年12月24日公布2005年十大烏龍新聞,其荒唐下作,未經查證,不符事實,錯謬百出,處處可見,實在愧對國人,且踐踏新聞專業倫理。為此,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於2006年元月起,闢錄當月報紙新聞烏龍事件,供社會參考,並期待業界檢討自省,共創正常而負責的「第四權」。
※※※※※※※※※※※※ 烏龍新聞標尺 ※※※※※※※※※※※
◎ 新聞重要版面頭題或獨家報導,事後被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否認者。
◎ 新聞報導轉述或轉載其他新聞媒體等不同消息來源,卻未經查證或証實者。
◎ 新聞報導對消息來源有無誤聽、誤解、誤釋、誤讀,或濫用匿名便宜行
事,或濫用民意代表免責權,或錯誤引導而悖離事實者。
◎ 新聞報導有無對消息來源進行實質新聞查證,向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
一一求證其受指控事項,或僅有部分當事人回應者。
◎ 新聞報導對司法偵辦中的案件,有時雖可以匿名保護消息來源,但事後証明
不符事實,或經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出面或以記者會、書面聲明、律師
代表聲明否認者。
◎ 以新聞特稿、新聞分析或綜合報導等方式,刊登重要版面或頭題,其消息來
源未經查證,或難辨其真偽者。同時,新聞報導夾議夾敘,以據透露、據指出
等匿名方式,未經查證,難以分辨其消息來源真偽,且刊登重要版面或頭題,
事後證實有誤者。
◎ 攸關國計民生或受社會關注之報導錯謬者,不論其版面標題欄位大小或排序。
◎ 若新聞報導被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否認,而事後不論時間長短,發
現有誤,仍以當月情況為主,視為烏龍新聞。
◎ 若新聞報導或標題有「疑似」、「不確定」內容,或有「主觀建構」或刻意編排者,則另在「新聞編寫」中作評比,不列為烏龍新聞。
2006年元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中國時報 | 0114 | 摔斷腿骨 母住院3天 馬英九蒙在鼓裡 跌倒骨折 11日開刀 自行就醫 醫護感動 秦厚修骨折住院 要大家瞞著馬英九(新聞幕後) |
A1版 A4版 |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母親秦厚修因跌倒摔斷左腿大腿骨,11日住進萬芳醫院,換人工關節。馬英九於見報當天澄清:「我在她受傷1小時後,就知道了,也是我簽下手術同意書的。」馬英九每天上班前都會去醫院看她。 馬英九對這篇報導的說法是:「寫得很感人,唯一的缺點,就是不是真的。」 |
中國時報總編輯王健壯在14日接受蘋果日報採訪表示:「在新聞的查證上,的確有疏忽。」「該報會在後續新聞作處理說明」 但之後並未見有何處理。 |
蘋果日報 | 0114 | 大學生徐巍豪因捷運強吻的行為,檢方加重起訴「可能會面臨最重十年的牢獄之災」。結果誤信報導徐巍豪14日在北市租屋處上吊自殺。 | A14版 | 自由時報於15日以 B1全版作深入報導,証實士林地檢署0112將全案偵結,是以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徐巍豪,但未具體求刑。而徐無前科且哀求悔過,依案例會給自新機會。 |
徐姓大學生是在2005.10.15於前往淡水捷運車廂內強吻一名12歲 陌生少女,被 害人在雙連站下車逃出,徐又追出再度 強吻得逞。10.24.警方根據監視影帶追蹤逮捕函送士檢偵辦。 |
蘋果日報 | 0105 | 獵龍槍戰看不到人 警員拚命只得千元「謝銀黨拿高額獎金挨批」 | A3版 | 蘋果日報則於0113A4版刊登「向警政署長致歉啟事」:「本報日前刊載『謝銀黨拿高額獎金挨批』一則報導,重點在批評獎金分配規定,經查緝捕張錫銘之『0715』專案,獎金迄未簽辦分配,謝署長於事前即表明不領取獎金。該案係由謝署長親自擔任召集人,南北奔波召開專案會議10餘次,整合全國警力,調整偵辦策略及強化偵查攻堅能力,在大寮及沙鹿2次執行圍捕行動過程,均漏夜坐鎮警政署調度指揮,並將詳情即時報告上級,均有可考。本報該報導與事實不符,已使謝署長之良好形象,受到貶損與打擊;並影響警察內部之團結,本報對此特別表達誠摯的歉意。 | 此則錯誤報導更正,延遲多日,而在「致歉啟事」中卻用「日前」,應寫出正確的見報日期,才是負責的態度。 |
聯合報 | 0118 | 蘇貞昌組閣 政院將大改組 | 一版頭題 | 標題提到「教育部長可能更換」內文中有:「教育部長杜正勝上台後,作風頗受爭議,他昨天曾前往探視蘇貞昌母親,但留任機會不高。」事實上,杜正勝當天到台大醫院是做復健治療。並未探視蘇母。 | 聯合報於01.19.在A4版角落刊登全一欄更正:「本報昨天有關內閣改組報導,提及教育部長杜正勝曾前往探親蘇貞昌母親。與事實不符。經查,杜部長17日前往台大醫院是為了進行復健治療,並未探親蘇貞昌母親;本報查證不周,特此更正,並向杜部長及讀者致歉。」 |
2006年2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中國時報 | 0208 | 新人新政 行政院要求政務官財產信託 蘇貞昌沒股票 蔡英文身價上億 | A3版 |
行政院副院長辦公室去函中國時報要求更正。 該報於0209A4版以「來函照登」刊出。內容如下:「貴報0208以表列方式報導內閣閣員資產一事,其中有關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投資土銀信託基金一節,根據貴報所引用的監察院民國94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專刊資料,正確總額為334983元,貴報誤植為8270萬元,金額差距甚大,為避免民眾讀者誤解,請重刊正確金額,以正視聽。」 |
0208所刊「蘇內閣閣員資產之最一覽表」中,蔡英文部分有:「國際票券公司8273萬元,正中企業和東道公司510萬元,加上誤植的『土銀信託基金8270萬元』」,總額才會上億。 |
2006年3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蘋果日報 中國時報 聯合報 |
0302 0303 0317 |
以2/3版面圖文編排方式報導台中市一所國中的已婚老師張鴻鈞與一名國中女學生發生不倫的「師生戀」,被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權罪起訴。 但該報卻以斗大新聞標題:「包養13歲女 師生戀上床」,另以拍攝國中學校的大門、涉案的師生照片,及手繪兩張示意圖刊載。見報次日,張姓老師上吊自殺。死者父親控訴:「媒體殺人!」 以「邱義仁豪宅 值一億八千萬」作頭題,內文:「監察院昨日公布新一期財產申報資料,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夫人江美玲名下,在去年7月8日新購入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華廈。」 以頭題報導:「邱義仁官舍 相中李國鼎故居」副題為:「國安會找首長宿舍 國產局接洽 北市文化局指該處已定位為古蹟 不贊成改為官邸使用」另有新聞標題:「邱:非為自己找住處。」 |
A2版 A3版 頭題 A2版 頭題 |
此為該報今年第二度遭到社會批評的「新聞殺人」事件。前次0113因報導大學生徐巍豪捷運強吻事件,稱:「可能面臨最重的十年牢獄之災」,見報次日自縊身亡。 由於此案的新聞處理犯了嚴重疏失,致備受社會譴責。主要在未有嚴謹查證,像起訴書內並無提到「包養」事實,卻繪聲繪影;而女學生照片雖打馬賽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連姓名和足以識別的身分資訊,都不能報導,違者罰鍰,也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第13條的規定。再者,披露了學校大門照片,老師姓名及刊手繒師生共浴圖片,都有違新聞專業處理原則;且此事僅依公文書處理,未有平衡報導,加上此案雖可公評,但「罪不致死」,卻予誇大渲染,讓為人師表者「身敗名裂」,形同「未審先判」,濫用「知的權利」,洵為遺憾。 次日0304同在A3版以全三欄刊登「本報更正啟事」標題為:「邱義仁購屋五十坪 房價不到三千萬」。內文:「本報昨日三版報導有關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購置一億八千萬豪宅一事,邱義仁表示,他太太於去年(民國94年)購置之房屋,約為五十坪之住宅,購入金額少於三千萬,貸款約二千萬。本報在報導過程中,對其新宅面積坪數換算錯誤,致使房價出現嚴重落差,對邱義仁及其家人造成困擾與傷害,本報謹此表示誠摯的歉意,並向讀者說明致歉。邱義仁表示,他所購買的房子都已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如實申報,為可查證之公開資料。報導指他目前貸款二千三百萬,他又購置一億八千萬豪宅,是否暗示他有能力以近一億六千萬現金,來購置其所謂的「豪宅」?這樣加諸於他的不實報導,已經對他和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 行政院長蘇貞昌17日在立法院答詞說,邱自己有房子,國安會只是為祕書長尋找職務官舍,再加上李國鼎故居早已定為市定古蹟,不可能成為職務官舍,根本是「張冠李戴」,兩碼子事,就像要男人生小孩,「不可能!」,財政部長呂桔誠也強調:「絕無此事!」 |
蘋果日報事後的回應:「係依據公開的公文書報導,張老師被列為性侵加害人,身分未受保護,讀者有知的權利,但經過此一事件,將來會檢討新聞圖文的呈現方式。」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的答詞,已替邱義仁更正。何況職務官舍屬於公務性質,離職時便須交回。 |
2006年4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中國時報 | 0423 | 頭題標題:「總統府不夠清廉 第一家庭形象不佳 扁指泛藍情報組織搞鬼」 新聞內容:「陳水扁總統昨天走訪彰化縣扁友會會長林立明及幹部。面對最近一連串的府內與第一家庭爭議,陳總統說,這是泛藍情報組織搞的鬼,目的是『柔性斬首』、擒賊先擒王。」 |
A4版 |
次日,總統府發表聲明澄清,指媒體出現『泛藍情報組織』的轉述報導,乃是子虛烏有的新聞。 據自由時報在0424 A2版報導指出:「彰化縣扁友會會長也與總統府聯繫,稱中國時報的地方記者已經就其自創名詞所造成的困擾,向他們致歉。」 |
在0424各主要報紙均刊登總統府澄清新聞稿。唯中國時報未刊,也沒有更正。 |
2006年5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聯合晚報 |
0530 |
以全三欄報導立委邱毅「爆料」兩則新聞;一則新聞標題為:「吳淑珍美國買超市,質疑吳透過表哥收購‘大華超市’為扁卸職後移民美國找退路,總統府表示,一切交司法處理」,另一則新聞標題:「邱:趙建銘疑赴越南洗錢,與‘華國幫’葉國一合夥投資 金額達10億美元,可能循陳哲男管道洗錢」。 |
3版 |
該報當天並未有查證,只引述邱毅立委的「爆料」談話。次日(31日)各主要日報多有近乎「更正」的報導。 茲摘要如下: 自由時報以三欄題在A3版報導:「華國大飯店發表聲明,『華國宴』、『華國幫』,都是憑空杜撰,子虛烏有。籲各界切勿以任何方式傳述以上言論,以免觸犯刑事誹誘罪責。中信辜家與葉國一也都否認,強調沒有所謂的『華國幫』」。 聯合報分在A3、A4版報導,A3版刊:「洛杉磯電,傳聞中的『大華超市』已在美國洛杉磯世界日報及星島日報各刊出半版廣告,鄭重聲明該公司是『獨資企業,從未改變』」。A4版新聞標題:「邱亂配對?『藍色一哥』英業達董事長葉國一很不爽」。 中國時報在A3版報導:「華國大飯店發表聲明,強烈否認指控,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葉國一:怎會搞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東西,有人若看過我和趙建銘夫婦吃飯,給一億」 蘋果日報在A4版報導:「美國大華超市 否認易主」、「英業達斥捕風捉影,華國大飯店發表聲明,指述子虛烏有,並籲各界勿以訛傳訛,以免觸法」云云。 |
該報31日未見有「更正」與進一步報導。 |
2006年6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中國時報 | 0607 0608 0608 0609 |
「領導人不對就換」李登輝一句話,催化馬要全民倒扁。 「扁陷危機 呂王結盟」 「國安局加強蒐羅呂秀蓮情資」 引述名嘴胡忠信報導:「呂若繼任總統恪遵三原則」 |
A2版頭題 A1版頭題 A3版 A3版頭題 |
0609自由時報A1版頭題報導:「李否認要扁下台」台聯主席蘇進強並特別澄清 此事。 在A3版雖刊一欄題:「呂王結盟?呂辦公室否認」但A2、A3版幾全版以「呂王結盟」為報導主軸。而自由時報於0609在A2版報導:「副總統呂秀蓮表示,不會對扁有異心。」在A4版頭題:「呂王結盟?總統府:杜撰小說」並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反駁,完全沒有所謂『呂王結盟』,媒體想像力太豐富。」 國安局於9日鄭重否認 0609見報當天副總統辦公室嚴正指出:「第三者發言,自負其責。」而對邀王金平出任後扁時代的閣揆,也鄭重駁斥,此事純屬杜撰,絕非事實。外界勿以訛傳訛。 |
聯合報先於0603在A4版有新聞標題:「李登輝:領導不對就換嘛」其內文並無指明要扁下台。事後由台聯主席蘇進強,還原當時李的說法,係遭到媒體「斷章取義」,反引來政壇無謂風波。 「呂王配」經當事人否認後,中國時報仍分別於0610在A3版作頭題的民調報導稱:「4成6民眾 贊成呂繼任總統」並在0611A2 版頭題續以兩篇「新聞幕後」報導:「呂積極開啟後扁時代舞台」。及「伊莉莎白一世 呂的超級偶像」 。 |
蘋果日報 | 0620 | 報導:「前女友爆陳致中愛用禮券 主播10年情 黨派阻緣分」 |
A4版 |
自由時報在0621於D1版頭題報導:「被指爆陳致中愛用禮券 賴佳琳痛斥蘋果日報歪曲事實,雖認識多年,但並無交往,稱不上是『女友』,而她絕沒說過『SOGO禮券』的幾個字,更扯不上什麼『黨派阻緣分』的事。」 | 按:陳致中為陳水扁總統公子。 對賴佳琳舉行記者會澄清,蘋果日報沒有回應,也未作更正。 |
聯合報 | 0607 | 報導:「5月間,正當檢調積極偵辦台開案時,陳水扁總統曾約見調查局長葉盛茂。」 | A版頭題 | 0607見報當天,調查局鄭重澄清,並曾就5月整月局長行程覆查,乃由該局連絡室鄭重澄清。 | 此則報導在見報前一晚曾就該傳聞查證,葉已否認,但並未採信而予以刊登。 |
2006年7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中國時報 | 0702 | 無法跟「不行公義的人」站在一起 李登輝要扁「知所進退」 |
A2版 頭題 |
自由時報於3日A2版報導:「台聯澄清 李沒要扁『知所進退』」 | 中國時報3日在A4版續報導:「李猛轟扁 民進黨內很火」。 未有訪「台聯」查證。 |
聯合報 | 0703 | 有此一說 扁探病 搞「恐嚇」李登輝暴跳如雷 |
A2版 | 4日續以A4版頭題報導:「『恐嚇』不止一樁 李對扁『感受深』」。 5日又以頭題報導:「李登輝遭扁『恐嚇』近李人士:傳聞屬實」。 |
自由時報於5日報導「台聯」說法,指陳李前總統近來因病休養,扁未探視,何來『恐嚇』?但聯合報5日的報導,卻說是3年前「探病」的『恐嚇』。然3日的「有此一說」,則稱:「數月前李登輝身體不適時,陳總統曾私下前往探病,卻拿出一張寫有若干人名的字條…….當場讓李登輝暴跳如雷。」云云。對錯與否,已是不言可喻。 |
中國時報 | 0705 | 2004年大選前 司法資料示警,促勿接連宋競選總部主委 扁式「恐嚇」王金平曾氣得拍桌 |
A2版 頭題 |
5日聯合晚報在2版頭題報導:「扁恐嚇王?府大動作要求中國時報澄清。卓榮泰要求明天以同樣方式、同樣版面更正道歉 否則律師會採『最高標準的行動』中時:報導屬實 會有後續處理」。另報導:「王沒否認 只說『寫得誇張了點』」。 6日中國時報續以A2版頭題報導:「接受本報越洋東京電話證實 王金平:扁二度要我拒接主委 並提新瑞都案」,但內文中一段提到:「…..但我沒有什麼你們報導的,看到陳總統拿出一疊資料,就氣得拍桌走入啦。唉呀,你們報導的這部分也未免太誇張了吧。」關於「拒接主委」部分,王說:「我是忠貞不二的國民黨員,為了黨好,不可能婉拒黨的要求。」至於「新瑞都案」王說:「我不知道陳總統的意思,也不能去解讀什麼,陳總統也可能是隨便提提罷了,……事實已清楚證明我沒有牽連在其中。」顯然無「恐嚇」之說。 自由時報和聯合報分於9日在A2版及4日版,報導陳總統到高雄市長官邸與南部縣市首長餐敘中,也提及此事。自由時報的新聞標題:「感嘆媒體報導不實 扁從未恐嚇王金平。」聯合報的新聞標題為:「扁:我哪有恐嚇王金平 指王當時先說不想接連宋主委 後來自己改口 沒有『像報紙說的那樣』。」 |
此則報導中時並未道歉。但從中國時報6日的越洋電話專訪,不難看出端倪,也作了「硬拗」式的部分「修正」。 而6日其他報紙的報導,係以總統府記者會要求中時更正道歉為主,並報導王金平的說法:「寫得有點誇張」。 7日各報續報導總統府的第二次記者會。再提要求中時道歉事。而中時仍在A4版頭題報導:「在『恐嚇』字眼打轉,迴避問題本質 王說的兩項事實(是否要求王拒接連宋競選總部主委和是否提及新瑞都案)總統府不應混淆。」另在同版刊登總統府記者會內容,並提到:「副祕書長卓榮泰仍堅稱,陳總統沒有恐嚇、沒有施壓、沒有交換。要求中時用同樣方式、版面、更正、澄清、道歉。否則府方將委請律師探取明確具體行動。」至於中時報社對是否否「道歉」之事,卻隻字未提。僅有一則短欄新聞提到:「針對『恐嚇說』,行政院長蘇貞昌批評這樣的報導『真的一點常識都沒有!』 聯合報於8日在A4版一則東京特派員陳世昌的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東京的記者會說,他不是『恐嚇案』的受害者,這中間有事實也有非事實,一切往前看。」 |
蘋果日報 聯合報 |
0712 0712 |
「檢方訊問吳淑珍十大問答」 密訊3小時 扁嫂: 收過黃芳彥禮券 |
一版 頭題 A1版 頭題 |
此則新聞是11日聯合晚報獨家在一版頭題報導:「扁嫂周日已被密訊3小時」。 12日各主要報紙均以一版頭題大標題跟進。而以蘋果日報、聯合報的新聞處理,最為聳動,以「身歷其境」的方式描述庭訊。 13日自由時報在A2版刊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的駁斥報導:「純屬憑空想像的問答寫法,自我模擬、自我揣測,令人相當遺憾。」 |
此則報導除了自由時報外,其他報紙並未刊登台北地檢署的「澄清」新聞。 |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聯合報 | 0714 | 挺綠學界倒扁 林義雄支持 吳乃德等發起連署 綠營迴響熱烈 包括獨派兩重量級人士 澄社響應倒扁 | A1版 頭題 |
15日澄社舉行記者會 否認響應倒扁 促聯合報更正。 15日中國時報在A3版報導:「與林義雄互動密切的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范雲,否認林支持連署。」 |
聯合報當天對此的回應是:「根據三立電視台洪裕宏受訪錄音」 ,但洪說未提「倒扁」,該報並無向他查證如此重要之事。 到了15日聯合報在A3版以一則新聞報導處理,標題為:「澄社:等SOGO案偵結 促扁負政治責任。」云云。 |
中國時報 | 0714 | 「過去受李登輝影響 以為台灣人多支持台獨」安倍晉三會見 盼「馬英九效應」 | A17版 | 聯合報於14日A10版也報導:「馬英九拜會小泉接班人(內閣官房長官安倍晉三)」。 自由時報15日則於A4版報導:「馬日本行(10日至13日) 沒見到安倍」 日本產經新聞於8月3日在第三頁的「綜合版」針對台灣中國時報報導馬英九訪日期間與安倍及外相麻生太郎會談時,曾強烈支持馬英九一事,安倍和麻生陣營均表示:「對此毫無事實的報導,感到困擾」,並稱:「沒有出現任何批判陳水扁政府的發言」。 同時報導:「事實上,馬與安倍只有10分鐘的電話會談」,而7月11日馬和麻生也見了面,但發言內容未超越日本政府的基本立場。他們對「自以為事實的報導」感到困擾。前日本駐泰國大使、岡崎久彥研究所所長岡崎久彥也表示,安倍曾親口告訴他:「中國時報的報導,讓人看來好像是他曾對馬說李登輝的壞話,這是非常失禮的。」「他對李登輝先生非常尊敬,不可能對馬說李的是非,這樣的報導非常失禮。」 |
8月4日自由時報於A6版報導:「馬英九表示,他從未透露會談內容,媒體要怎樣報導,沒有辦法控制。」至於中國時報總編輯王健壯對於產經新聞的報導,表示:「沒有意見。」 |
蘋果日報 | 0717 | 扁考慮退黨息眾怒 密集約見大老固權 |
A1版 頭題 |
聯合晚報17日二版報導:「張俊雄:扁沒提到退黨。蔡煌瑯指退黨、下台非民進黨反省的唯一條件。」 | 18日僅中國時報在A2版頭題刊登「本報民調」方式報導,稱有4 成8要求民進黨開除扁或退黨。其他報紙均無跟進報導 |
中國時報 | 0726 | 籲扁下台效應擴大 扁律師 閃靈主唱連署 |
一版頭題 | 閃靈主唱Freddy(本名:林昶佐,台北大學企管系,李登輝學校青年領袖班第一期。1995年成立閃靈樂團,支持獨立自主、台灣主體意識)。曾於25日晚間在電視台否認,26日聯合報在A2版刊短欄報導:「閃靈主唱:沒連署」。然26日唯有中時「獨家」。 而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也以投書「我為什麼不加入連署」至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指陳中時和聯合報26日分在A1版與A2版刊登他的名字,是:「違反事實的錯誤報導」,予以鄭重否認。 自由時報在27日A4版報導:「閃靈主唱Freddy質疑連署公信力」,內文中:「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范雲也澄清Freddy與台權會會長吳豪人二人並未參加連署。」 |
此則新聞係由兩位當事人澄清,而中時卻在Freddy25日否認,次日仍作頭題標題,並無更正致歉,有違新聞專業倫理規範。 |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聯合報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 聯合報 自由時報 聯合報 聯合報 中國時報 聯合報 蘋果日報 |
0810 0812 0815 0815 0815 0817 0818 0819 0819 0827 |
搜索約談李碧君檢調偵訊10多小時 查扣大批證物 李承認蒐集發票給扁嫂 美國會報告: 扁 岌岌可危 李慧芬:皮草發票也報國務費 邱毅:SOGO買皮草也變國務費指李碧君買百萬貂皮大衣因吳淑珍關係折價21萬發票被扁嫂拿去報銷 邱毅密會李慧芬:李碧君買皮草發票也給扁嫂 李碧君:發票給扁嫂 趙建銘賣13克拉巨鑽 (台開案前 透過楊姓退役中將1600萬買進 弊案爆發後委由蘇德建680萬出脫) 根據「時報周刊」報導:「用禮券A國務費 扁家疑牟利3000萬」 約談前夕 李碧君會神祕人 神祕人搭黑頭車 和李車上密談20分鐘 隨後直奔總統府 檢調疑套招 扁嫂疑收李慧芬30萬元胸針 |
A1版 頭題 A1版 頭題 A1版頭題 A3版 A2版 A1版頭題 A1版 頭題 A1版 頭題 A1版頭題 A2版 |
李碧君委託陳錦隆律師於0819發表一封公開聲明書駁斥內容不實,因偵查不公開,不願接受接受採訪,但因媒體造謠抹黑,不得不公開聲明云云。(自由時報於0820A4版披露) 自由時報0823.A15版 「自由廣場」署名「看不過去的泛藍」(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以「再踢爆一則倒扁新聞」。文中提到:「此並非國會的正式報告,而是提供議員的參考資料,完全沒有法律效力。係由國會研究處提出的一份台灣政情分析及美國政策選擇的建言。並無所謂『扁的政治前途岌岌可危』,而且是7月1日出版的舊資料報告。」云云 0816自由時報和聯合報分在A3版刊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新聞稿澄清:「並無此事」。另自由時報報導:「高檢署查黑中心經初步清查,並沒有發現這張發票。 0818自由時報於 A4版報導:「姊妹對質 南轅北轍 李碧君:發票未交扁嫂」。 受到社會矚目,因未查證引起爭議。 趙建銘並委託顧立雄嚴正否認,認為子虛烏有,並要求聯合報限期更正。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0820嚴正否認,並指出該報導沒有直接引述高檢署查黑中心的新聞稿或發言人聲明,整個報導內容「純屬臆測」。(自由時報於0820在A4版刊出總統府的聲明稿) 杏林新生製藥公司董事長李碧君委託陳錦隆律師於0819見報當天,發表公開聲明嚴正駁斥。 自由時報0820A4版報導指出:「調查局表示,約談前並無跟監李碧君,聯合報有關『檢調套招』報導內容不實。」 係引述「2100全民開講」節目主持人張啟楷轉述李慧芬隔海爆料之說。 李碧君0828委託陳錦隆律師至銀行保管箱查證,「發現這枚李慧芬送她的彩鑽胸針一直鎖在箱內。」根本沒送給他人。 |
*聯合報則於0822於A2版刊登「李碧君來函 否認遭搜索」內文提到:「亦未供稱蒐集發票給總統夫人吳淑珍」。 *此報告的美國國會研究處 網址:http//fpc.state.gov /documents /organization/70328.pd f *中國時報、聯合報及自由時報0815均報導未經查證的此則新聞。 *自由時報復於0817A3版報導:「李慧芬表示:『這不是我說的,是邱毅自己說的。』 *自由時報係根據檢方查證倆人對質時:「李碧君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她把發票交給扁嫂這回事。」 * 聯合報於0820 A1版 刊登啟事:「本報日前刊載『趙建銘委託蘇德建出售13克拉鑽戒』報導,未向趙建銘先生及蘇德建先生查證,特此向兩位當事人及讀者道歉」。 *中國時報並未對此報導有所說明。 *聯合報於0822A2版以報導處理「李碧君來函,否認與所謂神祕人見面。」 ※舉凡引述或轉載報導仍負有媒介責任。 *自由時報0829於A4版報導時,並將此從銀行保管箱中取出的胸針,由陳錦隆律師展示,讓攝影記者拍照存證。 |
2006年9月份烏龍新聞事件紀實
報名 | 日期 | 標題及內容 | 版別 | 錯誤與缺失 | 備註 |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 聯合報 中國時報 聯合報 自由時報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 |
0905 0912 0913 0920 0920 0920 0922 0922 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