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01
2015.12
2010年12月新聞稿


反置入立法貴在落實   媒體須自律才是根本

(台北訊)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發表觀察報告指出,儘管立法院在今年元月十二日三讀通過禁止置入性行銷相關法案,但能否落實成效,社會疑慮未除,許多公民團體紛表示將續予監督、檢驗,然台灣媒體仍須堅守新聞自主專業的核心價值,並須堅持「不賣」和新聞自律的原則,始克有濟。

新防會說,這兩年馬政府花錢買新聞做法,充斥新聞媒體,相當氾濫,顯已動搖台灣媒體的根基,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最近還發表2011年報告顯示,台灣媒體環境出現惡化現象,獨立性亦因一連串爭議遭到質疑,像馬政府的置入性行銷便是其中之一。據新防會初步統計,光是去年(2010)全年主要報紙置入性行銷報導總計高達378則(註明「專輯」或座談會者尚未計算在內),已超過前年(2009)全年165則的兩倍。其中,中國時報最多218則,聯合報居次119則。

新防會另統計發現,自去年(2010)六月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後,部分媒體刊登中國廣告(含招商、中國各省地方文宣等)的情形相當顯著,就以去年全年的中國廣告為例,便高達119則,泰半用新聞編寫方式處理,監察院曾對陸委會這方面把關不善提出糾正。(參見附表一、二及烏龍新聞紀實附錄)。

此外,去年十二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含更正、置入、中國廣告)合計62則,比前年(2009)同期46則及去年十一月份57則要多,值得檢討改進。去年十二月份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依序為:中國時報24則(含置入16則、中國5則)、聯合報21則(含置入15則、更正2則)、聯合晚報10則(含置入8則)、蘋果日報6則(含更正2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62則,刊「更正」者4則。
新防會並統計,去年十二月份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蘋果日報7則(含自殺3則)、自由時報4則(含自殺3則)、中國時報3則(含自殺2則);合計14則(含自殺8則)。

新防會觀察報告,是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等五家主要報紙,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包括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在內為觀察標尺。

另據新防會觀察,有關新聞違反倫理道德規範圖像,近年事例相當普遍,已非蘋果日報一家獨然,光是2009年全年違反此類的規範便高達521則,去年(2010)全年合計亦達430則,應予檢討改進。媒體固須符合近代民主多元開放社會的需求,重視人權,和有減少傷害(包括老弱婦孺、青少年、弱勢等)的同理心,以保障他們的權益,同時尋求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最大公約數,使知性、理性、感性、娛樂得以兼顧。報人普立茲(Joseph Pulitzer)當年曾以媒體的腥風血腥賺取萬貫家產,但他的作為卻敗壞了社會心靈,終其晚年都良心不安,顯然在新聞倫理道德規範方面,有加強自律必要。

新防會籲請媒體,注意對立院去年初審通過「兒少法」的規範,其中就有「不得描繪自殺」的罰則,盼以同理心遵守國際規範處理,慎重處理自殺新聞報導,主動檢討改進。2009年全年統計這種新聞高達140則(屬明顯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規範者,至於不計其數的自殺案例,並未計算在內),去年(2010)全年更高達271則(分別為:元月為23則、二月17則、三月27則、四月34則、五月22則、六月23則、七月18則、八月32則、九月32則、十月26則、十一月9則、十二月8則),顯已產生社會負面效應,值得持續關注,以負起社會責任。

基於近年來台灣發生一再震驚社會的自殺事件,讓人怵目驚心,專家學者亦一再強調媒體有“暗示、模倣、傳染”作用,必須審慎,而自殺事件的報導“越淡化越好”,因為越是報導得詳細、全面,造成傳染、效倣的可能性亦更大,這種“情緒傳染”,媒體難辭其咎。此絕非是在處理自殺新聞時,在旁邊打上自殺專線電話,或請珍惜生命等標語,只是逃避責任的掩耳盜鈴,實不可取。

新防會特此鄭重呼籲,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應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負起社會責任。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主要包括:1.不應刊登自殺者照片或自殺遺書;2.不應詳細描述自殺的方式;3.不應簡化自殺的原因;4.不應美化或感性化自殺行為;5.不應強調輕生者的個人特質、背景或宗教;6.不應藉報導責備任何人。補充的部分有︰一、不應報導自殺親友的哀悽畫面,以免變相鼓勵高風險族群以自殺作為吸引他人注意或報復他人的手段;二、不應報導青少年描述自殺行為的故事,因為這個族群容易產生模仿行為;三、不應使用「自殺風潮」、「自殺流行」等用語,自殺率「上升」較合宜;四、不應把自殺解釋為解決壓力的方式。日本對於自殺新聞報導的規範與自律方式,係由媒體自組自律委員會,在報導自殺新聞時有一定的共識,只做中性的陳述和用字、不在標題寫出自殺方式、把自殺事件特殊化,避免一般化,並強調自殺行為的嚴重性。

自去年十二月下旬經媒體工作者、傳播學界、公民團體等公開抗議,並發起「反收買新聞聯盟」,風起雲湧,終於引發社會輿論的全面關注,立法院且三讀通過「預算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案」,規定未來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以及政府捐助基金五十%以上的財團法人、政府轉投資資本五十%以上的事業,一概不得再辦理置入性行銷,正式以法律明文禁止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並在通過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不論中央或地方政令宣導,應遵守三項原則:一、避免政府廣告強調個別首長;二、政府政策性文宣應標示為廣告;三、政府對政策宣導不得購置業配新聞及政治性的置入性行銷。能否真正落實成效,仍有待各方監督、檢驗,借鏡國外經驗,像歐盟2007年通過《影音媒體服務指令》,第十一條明定置入性行銷的範圍及限制,原則上禁止置入性行銷,但在電影、體育、娛樂節目則適度開放;即使採取置入性行銷,節目中必須明示「廣告主的名稱、商標或其他符號」。換言之,歐盟要求新聞、資訊性節目、談話節目及兒童節目,禁止置入性行銷。再如禁止政治性宣傳原則,可參考英國、加拿大規範。英國傳播法限制政治廣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或產業的爭議(matters of political or industrial controversy )、與目前公共政策有關者(matters relating to current public policy)。舉凡會影響各級政府之決定、影響英國公眾對公共政策的決策、影響公眾對於政治性爭議事件之意見、提高英國或其他地方特定政黨或政治團體的利益,以達到政治目的者,皆在禁止之列。又如加拿大的《政府傳播政策》,明定政府機關不得使用公共資金,購買廣告以支持特定政黨;而政府所有宣傳活動,也有一套嚴格的行政審查程序。這些規範,旨在避免執政者假公濟私,造成政黨之間、執政者與公民團體不公平競爭,並且避免政府在爭議議題中藉由廣告左右民意。至於禁止隱藏宣傳原則,美國的《綜合撥款法》就規定,政府部門不得將撥款用於未經國會授權的宣傳,並禁止政府部門從事隱藏性宣傳,對政府有直接的約束效果。撥款法更具體規範了政府部門及其宣傳範圍,包括農業、鄉村發展、食品與藥品、保育、國際性援助、教育、商業貿易活動、法務部門等之隱藏性宣傳,若未經國會授權,均不許可。就現階段台灣反置入做法,尚須加速其他相關法令的修法,譬如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法令,增訂反置入規範等,多管齊下,才能克竟事功。

繼全國四十六個新聞傳播系所、一三一位學者發起「反收買、要新聞」呼聲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亦於今年元月十一日在臉書發起兩百個公民團體連署聲援,短短五天即「達陣」,並提出三項訴求主張,呼籲修法禁止政府及政黨購買新聞,立即停止置入行銷,確實執行資訊公開法;企業應自我節制,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專業,不再用金錢欺瞞社會大眾;媒體經營者及高層應負起社會責任,廣告應明確標示,不再魚目混珠。

美國「自由之家」今年初最新的報告指出,台灣去年的政治自由度維持第一級,公民自由度也維持第二級,並注意到台灣媒體有惡化的現象,除了公視主管被迫提前解職,還有一系列事件讓人關注台灣受政府資金支助的公共媒體的獨立性。按「自由之家」這兩年的評比,台灣的新聞自由度已連續兩年排名下降,從2008的亞洲第一、全球第32名,降為2009年亞洲第二、全球第43,2010年再降為亞太第八、全球第47名。加以經濟環境不佳,媒體接受政府置入性行銷較前普遍,嚴重妨害其監督政府的功能,甚至悖離專業,主動幫政府包裝成新聞宣傳,混淆視聽,欺瞞閱聽大眾。以及有中國台商購買媒體,根據買家的政治立場使媒體轉向支持兩岸政府,影響編輯政策的獨立性,促使編輯走向受老闆、廣告主的政治和商業利益左右,均使新聞自由受到質疑,連累台灣在國際上的觀感。

同時素負盛名的英國「經濟學人資訊社」2010年12月間公布今年的全球民主指數調查,台灣在167個國家中排名第36,比2008年的調查退步3名,並被歸類在「有缺陷的民主」一類。

過去兩年中國多個地方政府採購團陸續來台,並透過特定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明明是廣告,卻用新聞編寫方式處理,引發「中國置入台灣」的疑慮及爭議。監察院曾對陸委會這方面的把關不善,提出糾正。現陸委會將隨同甫修法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作後續因應的處理;另據去年十月間國安局長蔡得勝在立法院祕密會議中,表示「大陸採購團有統戰成分」,而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亦曾宣示,鼓勵中國傳媒業到台灣興辦報紙和期刊(現中國「讀者」月刊已在台上市),不過目前台灣仍限制中資經營台灣媒體下,中國媒體是否透過與台灣企業合作方式「登台」辦報,比《人民日報》登台更令人關注,因為台灣的閱聽大眾無從得知新聞背後的政商利益,使「知的權利」明顯受到蒙蔽和戕害,完全有違新聞真實及自由透明化的基本法則。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曾在去年十一月間初審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其中對不得描繪犯罪、自殺、施用毒品以及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的細節,違者將處十萬至五十萬元罰鍰,並公布負責人姓名,引發侵犯新聞自由爭議。內政部長江宜樺乃於12月27日邀媒體代表、兒少福利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座談,初步達成共識:建議媒體同業公會召集媒體研商,建立媒體自律審議機制,避免政府干預的疑慮;罰則部分,將朝取消勒令停業、下架、公布負責人姓名等規定,改採警告、限期改善、行政罰鍰等方式處理,以符合比例原則。有關條文不明確之處,將研商彙整各界可接受條文內容,今年三月送到立院再作協商討論。

媒體並非政府黨派的政治工具,更不是財團牟利的工具。美國學者貝迪金(Ben Bagdikian)就認為紀律、服從、效率等經營理念的企業集團,一旦介入媒體經營,便會對強調自主、自由、專業等理念的媒體工作者,產生衝擊與挑戰,唯有遵循「公共利益」的最高原則,和新聞專業行事,始能適切維護公眾權益,不致公器私用,使新聞自由得以保障。同時「第四權」亦不能無限上綱,均受相關法令和自律、他律等的制約,不能恣意妄為;而媒體尤須本於自律精神,堅守新聞專業自主權,才能贏得社會信任和尊敬。
 
 

●    附表一:2010年一至十二月各報置入性行銷各月統計依序為:元月中國時報7則(置入5則、中國2則),聯合晚報刊中國廣告2則;二月中國時報10則(置入5則、中國5則),聯合報置入2則;三月中國時報10則(置入4則、中國6則),聯合報置入4則;四月中國時報17則(置入8則、中國9則),聯合報置入5則,聯合晚報置入2則;五月中國時報15則(置入6則、中國9則)、聯合報9則(置入5則、中國4則)、聯合晚報1則(中國1則)。六月中國時報14則(置入7則、中國7則)、聯合報10則(置入7則、中國3則)。七月中國時報15則(置入7、中國8)、聯合報17則(置入6則、中國11則)、聯合晚報5則(中國5則)。八月中國時報29則(置入15則、中國14則)、聯合報14則(置入6則、中國8則)、聯合晚報5則(置入5則)。九月中國時報35則(置入26則、中國9則)、聯合報16則(置入12則、中國4則)、聯合晚報1則(中國1則)。十月中國時報24則(置入19則、中國5則)、聯合報16則(置入16則)、聯合晚報10則(置入10則)。十一月中國時報21則(含置入20則、中國1則)、聯合報15則(含置入15則)、聯合晚報3則(含置入3則)。十二月中國時報21則(置入16則、中國5則)、聯合報15則(置入15則)、聯合晚報(置入8則)。
 
 
 2010年(1-12月)置入性行銷統計表(附表1)
則數
報名
置入性則數  備  註
(月份)
中國時報 7(置入5   中國2)
10(置入5  中國5)
10(置入4   中國6)
17(置入8  中國9)
15(置入6  中國9)
14(置入7  中國7)
15( 置入7  中國8)
29(置入15 中國14)
35(置入26 中國9)
24(置入19 中國5)
21(置入20  中國1)
21(置入16   中國5)
元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聯合報 2(置入2)
4(置入4)
5(置入5)
9(置入5    中國4)
10(置入7   中國3)
17(置入6   中國11)
14(置入6    中國8)
16(置入12   中國4)
16(置入16)
15(置入15)
15(置入15)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聯合晚報 2(          中國2)
2(置入2 )
1(          中國1)
5(          中國5)
5(置入5)
1 (         中國1)
10(置入10)
3(置入3)
8(置入8)
元月
四月
五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合計 378(置入259中國119)  
 
 
附表二
 
☆十二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依序為:中國時報24則(含置入16則、中國5則)、聯合報21則(含置入15則、更正2則)、聯合晚報10則(含置入8則)、蘋果日報6則(含更正2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62則,刊「更正」者4則。

☆十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蘋果日報7則(含自殺3則)、自由時報4則(含自殺3則)、中國時報3則(含自殺2則);合計14則(含自殺8則)。

※2009年十二月份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有關置入或中國廣告均列入烏龍新聞計算),依序為:中國時報32則(含更正2則、置入18則、中國7則)、聯合報28則(含更正3則、置入17則)、蘋果日報15則(含更正10則)、聯合晚報6則(置入3則、中國1則)及自由時報4則(更正1則);合計85則。其中,刊登「更正」者16則、中國廣告8則、置入38則。

※2009年十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蘋果日報34則(含自殺6則)、自由時報8則(含自殺3則)、聯合報7則(含自殺5則)、中國時報4則(含自殺1則)。合計53則,其中自殺報導15則。
 
 
2010年十二月烏龍新聞統計表(附表2)
則數
報名
烏龍新聞則數  備  註
(有更正者)
中國時報 24(置入16
中國5)
0
聯合報 21(置入15) 2
聯合晚報 10(置入8) 0
蘋果日報 6 2
自由時報 1 0
合計 62(置入39
中國5)
4
 
 
 
新防會新聞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手機:091227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