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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重大社會案件調查報導 媒體發揮守望相助職責
(台北訊)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震驚社會的「日月明功虐死少年事件」,媒體若能深入追蹤調查報導,當可發揮「第四權」功能,有助消除社會黑暗層面。
新防會說,這一事件案情曲折離奇,有如「洪仲丘冤死案」民間版,是一慘絕人寰的悲劇。其間新聞報導,初期就有「狠母囚兒18天虐死」的偏誤,直至檢警今年初偵結起訴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包括3名高中教師)等8人,涉嫌傷害致死等罪後,才發現係集體對少年詹淳寓的一種殘虐變態「私刑」行為。媒體若能及早挖掘真相,善盡守望、教育職責,或能有益世道人心。
新防會說,新聞不只是追逐、而是不斷挖掘真相,並在滿足「知的權利」與落實社會責任中取得平衡點。由於此案自去年6月發生至今年1月10日檢方偵結起訴止,長達半年多,案情疑點重重,匪夷所思,且因現場遭破壞,及涉案嫌犯串供滅證(檢方指出,陳巧明為掩飾犯行謊話連篇,還至少十次集合成員串證,要大家把事情都推給詹母),偵辦費時,至為社會所關注。
新防會強調,舉凡人命關天,涉及重大虐殺事犯罪件,不能僅從破案角度採訪,其涉及的諸多社會、教育面向和影響,更須以「調查新聞」鍥而不捨精神,抽絲剝繭作深度報導,始有助真相的了解。新防會強調,牽涉爭議性的非法神祕靈修組織犯罪,不宜視為一般犯罪新聞處理,尤須注重深廣的新聞編寫。
新防會整理去年12月至今的各主要報紙「日月明功虐死少年事件」新聞評比(參見附錄),其中媒體多有錯謬或查證不足現象,亦有「主觀建構」夾議夾述的編寫、或精練不足、脈絡不清,或報導未能證實的傳聞、臆測、或「有聞必錄」、做繪聲繪影編寫等缺失。其中,一家晚報僅作跳躍式的兩、三則簡單報導,復語焉不詳,實不足取。各主要報紙的「日月明功虐死少年事件」新聞評比,有違新聞專業規範者依序為:聯合報7則、中國時報6則、蘋果日報3則、聯合晚報2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19則。
新防會的「日月明功虐死少年事件」新聞觀察報告,是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等五家主要報紙,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等,乃至有無違反國內外人質事件處理新聞倫理規範,作為觀察標尺。
新防會表示,從媒體陸陸續續的不週延報導中,不難發現缺乏深度和解釋性新聞居多,也無從了解箇中的事實真相;光是去年12月初首次披露的「母親迷日月明功一人虐殺親子」,就夠驚悚的了。詎料,事實卻是日月明功「教主」陳巧明主謀,夥同包括教師等十多人,漠視「對生命的尊重」,共同虐殺詹淳寓,但媒體卻未能訪問相關專家學者做深入討論。例如,檢方指出,詹生只要回答不滿意或有遲疑,便被水管、竹條抽打、腳踹,長達十多個小時,猶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無法進食,死得比洪仲丘更冤更痛苦。鑑定報告一般人肝臟重1,200克,詹生只剩下900克。無怪讓人震驚之外,還是震驚!
新防會說,日月明功為「非法靈修組織」,有如宗教的「違章建築」,還長期廣招信徒,利用「從眾心理」,傳播神秘現象,透過特殊機制進行操控和服從「教主」,還進行「集體懲罰」,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依法處理或取締,無異寬縱不法。在此同時,媒體亦未對此分析著墨,輕忽社會責任,值得檢討改進。
再者,檢方為協助11名認罪的偽證罪被告重新修復家庭關係,幫助他們回復生活常態所進行的「修復式司法」,亦未見媒體有解釋性報導。
新防會說,「修復式司法」源自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現今已是世界潮流。主要是因應傳統以「應報」與矯治為主的刑事司法系統所造成的諸多問題,包括:過度負荷、忽視被害人、無法滿足當事人需求、以及採取個人主義觀點下強調威嚇而忽視了犯罪的結構因素。其中,並納入了加害人負起責任、被害人獲得賠償以及社區關懷性的協商三要素,希望透過「修復式司法」這個平台(在中央為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以及司法院等單位),由地方司法、教育、社會等局處單位研商具體作法,以結合專業心理諮商輔導單位,給受創的日月明功成員最實際的幫助。
新防會指出,調查性新聞(Investigative Journalism)著重披露那些影響公眾利益的不法行為或醜聞,過去問題被曝光往往是靠記者的單打獨鬥,而不是靠透露給新聞單位的消息;但近年的情況顯示,調查性報導已轉向一種集體性的努力。例如以蒂伯(De Burgh)為代表的美國學者,就強調:「新聞報導的新途徑正逐漸發展結合網路,使訊息變得更容易獲得,也更容易被檢驗」。而西爾維奧·韋斯伯(Silvio R. Waisbord)教授更認為,要做出內容詳實的全方位報導需要多方面人才,包括記者、編輯、法律專家、統計分析人士、圖書館員和新聞數據人員等的通力合作。這種深度處理新聞,非僅可充實內容,並避免法律上的糾葛,而電腦化的政府檔案數據,和大量可以透過網絡查找的訊息,都對調查新聞工作幫助很大,值得台灣新聞界借鏡和效法。
「日月明功虐死少年事件」新聞評比
則數 報名 |
未符新聞倫理規範 | 更正部分 |
聯合報 | 7 | 0 |
中國時報 | 6 | 0 |
蘋果日報 | 3 | 0 |
聯合晚報 | 2 | 0 |
自由時報 | 1 | 0 |
合計 | 19 | 0 |
※ 各主要報紙的「日月明功虐死少年事件」新聞評比,有違新聞專業規範者。依序為:聯合報7則、中國時報6則、蘋果日報3則、聯合晚報2則、自由時報1則。合計19則。
新防會新聞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