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A
30
2006.09
2006年9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
緣起:台灣新聞媒體是公認的社會主要亂源之一,整體而言,其惡質只亞於立法委員。財團法人廣電基金曾於2005年12月24日公布2005年十大烏龍新聞,其荒唐下作,未經查證,不符事實,錯謬百出,處處可見,實在愧對國人,且踐踏新聞專業倫理。為此,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於2006年元月起,闢錄當月報紙新聞烏龍事件,供社會參考,並期待業界檢討自省,共創正常而負責的「第四權」。
緣起:台灣新聞媒體是公認的社會主要亂源之一,整體而言,其惡質只亞於立法委員。財團法人廣電基金曾於2005年12月24日公布2005年十大烏龍新聞,其荒唐下作,未經查證,不符事實,錯謬百出,處處可見,實在愧對國人,且踐踏新聞專業倫理。為此,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於2006年元月起,闢錄當月報紙新聞烏龍事件,供社會參考,並期待業界檢討自省,共創正常而負責的「第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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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國務費 遇極大阻力 總統府鐵了心 絕不提供領據 圍城之日 最高防護 扁可能避走圓山指揮所 國民黨高層研判倒扁 「退場機制」 讓王組閣 扁盤算10下旬解套 ※ 李登輝將邀 連宋王(包括李遠哲在內) 以解亂局 坐觀政局 李登輝未排除倒扁 施李共同友人透露 中間人建議李召集 李遠哲、宋、王、游、林等「6人小組」坐下來談 ※圖以國安為由 國務費案 扁打「阻卻違法」(註:在刑法中明訂,亦即行為雖然已經構成犯罪,但確有其他原因讓其行為不違法)牌 李遠哲為李登輝和施明德連繫中間人 施 籌組第三勢力 討論組黨? 跳過府黨 主動出擊 蘇貞昌邀各界領袖商國是 高雄捷運弊案中前高市工務局長吳孟德:「上面」硬塞賄款給我 (註:係以邱毅立委爆料為主) |
A2 頭題 A4 頭題 A4 頭題 A1 頭題 A6 頭題 A4 頭題 A3 A2 頭題 A1 頭題 A6 頭題 |
該報當天係以「新聞幕後」方式報導,內文皆以「據透露、據悉、據了解及消息來源指出」等撰寫。次日自由時報在 A3版報導:「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對該項報導,訝異的表示:『前所未聞』,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至今,總統府方面相當配合,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數度赴府調閱相關證物,都順利取得,並無被拒或受阻情事。」 此則報導未經證實係以「據了解、據指出」撰寫。 次日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鄭重駁斥報導不實,總統如常辦公 不會走避 次日總統府發布新聞稿鄭重否認 強調絕無撤換蘇貞昌之事,對不實報導表示遺憾。 此則報導消息來源係以熟悉倒扁總部運作人士「透露」,及李施共同友人為主。 聯合晚報於當天訪問王金平否認,指消息來源是由“綠轉藍媒體名嘴” 次日自由時報在A6版頭題報導: 「李登輝:無影的代誌」 係引用「黨政高層人士」的「據指出、據了解、分析」撰寫。 次日總統府發布新聞稿否認,指與「事實不符。」 此則報導係引用:「據透露」 和夾議夾敘方式撰寫。 當天聯合晚報在1版報導:李遠哲十分不滿:搞得天下大亂 記者像紅火蟻。 次日自由時報在A3版報導:「報派中間人 李遠哲:媒體都在說謊 報導係據「了解倒扁總部核心運作人士」撰寫 次日施明德舉行記者會鄭重宣示:「不組黨、不參選。」 此則報導內文中提到:「近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就倒扁行動展開反制,發表有關『中國豬』等刺激性言論,引發黨內質疑。」云云,未經查證披露。 當天游錫堃即舉行記者會痛批: 「惡意虛構,無中生有!」。隨即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中國時報。 次日中國時報 在A2版頭題旁刊登一則標題:「媒體指曾說『中國豬』游錫堃提告。」 「小啟」內容為: 「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近來雖曾發表『倒扁就是中國人糟蹋台灣人』等言論,引發各界對族群對立的疑慮。但經查,游主席並未說過如本報9月25日頭版報導的『中國豬』字眼。特此澄清,並向游主席及讀者致歉。 中國時報編輯部 」 當天見報後,前高市市長謝長廷即舉行記者會痛批中國時報不查證、不平衡就報導,應立即道歉。吳孟德也透過律師發聲明稿,對媒體不實報導,表示嚴正抗議。 次日中國時報在A6 版頭題,卻以摘取謝長廷的一句話:「我沾鍋 但絕不偷吃」作標題,內文則報導謝記者會摘要內容。 |
該報次日未見有「更正」與進一步報導。 次日各報都有報導總統府的更正。 次日各報均有報導總統府的澄清。 次日各報均報導總統府的澄清新聞稿。 李前總統辦公室也發新聞稿否認。 次日各報均報導總統府的否認新聞稿。 次日各報均報導李遠哲的談話。 次日各報均報導施明德記者會內容。 次日各報均報導游錫堃記者會內容。 中國時報則以「小啟」和一則報導刊A2版頭題。代替「更正」 次日各報均報導謝長廷記者會的內容。 中國時報處理方式,以謝記者會報導作類似「更正」,但未提謝要求 道歉或指出「不實報導」部分,仍以「邱毅立委轉述(爆料)」為其消息來源。 此已有違新聞查證原則。同時即便是「傳聞」刊出,媒介亦須負責,有其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