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A
31
2006.10
2006年10月份新聞烏龍事件紀實
緣起:台灣新聞媒體是公認的社會主要亂源之一,整體而言,其惡質只亞於立法委員。財團法人廣電基金曾於2005年12月24日公布2005年十大烏龍新聞,其荒唐下作,未經查證,不符事實,錯謬百出,處處可見,實在愧對國人,且踐踏新聞專業倫理。為此,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於2006年元月起,闢錄當月報紙新聞烏龍事件,供社會參考,並期待業界檢討自省,共創正常而負責的「第四權」。
※※※※※※※※※※※※ 烏龍新聞標尺 ※※※※※※※※※※
◎ 新聞重要版面頭題或獨家報導,事後被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否認者。
◎ 新聞報導轉述或轉載其他新聞媒體等不同消息來源,卻未經查證或証實者。
◎ 新聞報導對消息來源有無誤聽、誤解、誤釋、誤讀,或濫用匿名便宜行
事,或濫用民意代表免責權,或錯誤引導而悖離事實者。
◎ 新聞報導有無對消息來源進行實質新聞查證,向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
一一求證其受指控事項,或僅有部分當事人回應者。
◎ 新聞報導對司法偵辦中的案件,有時雖可以匿名保護消息來源,但事後証明
不符事實,或經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出面或以記者會、書面聲明、律師
代表聲明否認者。
◎ 以新聞特稿、新聞分析或綜合報導等方式,刊登重要版面或頭題,其消息來
源未經查證,或難辨其真偽者。同時,新聞報導夾議夾敘,以據透露、據指出
等匿名方式,未經查證,難以分辨其消息來源真偽,且刊登重要版面或頭題,
事後證實有誤者。
◎ 攸關國計民生或受社會關注之報導錯謬者,不論其版面標題欄位大小或排序。
◎ 若新聞報導被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否認,而事後不論時間長短,發
現有誤,仍以當月情況為主,視為烏龍新聞。
◎ 若新聞報導或標題有「疑似」、「不確定」內容,或有「主觀建構」或刻意編排者,則另在「新聞編寫」中作評比,不列為烏龍新聞。
緣起:台灣新聞媒體是公認的社會主要亂源之一,整體而言,其惡質只亞於立法委員。財團法人廣電基金曾於2005年12月24日公布2005年十大烏龍新聞,其荒唐下作,未經查證,不符事實,錯謬百出,處處可見,實在愧對國人,且踐踏新聞專業倫理。為此,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於2006年元月起,闢錄當月報紙新聞烏龍事件,供社會參考,並期待業界檢討自省,共創正常而負責的「第四權」。
※※※※※※※※※※※※ 烏龍新聞標尺 ※※※※※※※※※※
◎ 新聞重要版面頭題或獨家報導,事後被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否認者。
◎ 新聞報導轉述或轉載其他新聞媒體等不同消息來源,卻未經查證或証實者。
◎ 新聞報導對消息來源有無誤聽、誤解、誤釋、誤讀,或濫用匿名便宜行
事,或濫用民意代表免責權,或錯誤引導而悖離事實者。
◎ 新聞報導有無對消息來源進行實質新聞查證,向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
一一求證其受指控事項,或僅有部分當事人回應者。
◎ 新聞報導對司法偵辦中的案件,有時雖可以匿名保護消息來源,但事後証明
不符事實,或經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出面或以記者會、書面聲明、律師
代表聲明否認者。
◎ 以新聞特稿、新聞分析或綜合報導等方式,刊登重要版面或頭題,其消息來
源未經查證,或難辨其真偽者。同時,新聞報導夾議夾敘,以據透露、據指出
等匿名方式,未經查證,難以分辨其消息來源真偽,且刊登重要版面或頭題,
事後證實有誤者。
◎ 攸關國計民生或受社會關注之報導錯謬者,不論其版面標題欄位大小或排序。
◎ 若新聞報導被當事人(個人、機關、團體)否認,而事後不論時間長短,發
現有誤,仍以當月情況為主,視為烏龍新聞。
◎ 若新聞報導或標題有「疑似」、「不確定」內容,或有「主觀建構」或刻意編排者,則另在「新聞編寫」中作評比,不列為烏龍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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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 扁案情將全都露 若扁涉案 檢將依「通緝中的共犯」模式詳述情節 扁無異同案被告 競逐總統大位 馬明年將辭黨主席 若泛藍倒閣 呂:扁不會解散國會 呂秀蓮:若倒閣 扁不考慮解散國會 總統給加菜金只見空包袋 魏千峰:官員被扁騙 願跳出 SOGO案簽結「送錢的有罪 收錢的沒事」? 沒當官送錢的有罪 當官收錢沒事 扁發空紅包?官員願作證 扁發空紅包袋?魏千峰:有高官願作證 魏千峰:某退休首長將出面告發 「口說無憑」魏:有首長願作證機要費 送錢有事拿沒事 李慶華:扁用假線民(龔金源)騙陳瑞仁 府不予置評 李慶華:扁提南線專案3人也造假 未適時制止鬧場 扁不滿 兩維安將官難逃處分 扁盛怒 國安局將大懲處 府冒用千萬禮券發票 報國務費 卡西迪公關費誰出 有待查證 美資深官員:扁莫突用特別公投 介入憲改 扁反覆 美只盼他別再出紕漏 李碧君「沒說真話」列偽證等被告 「警員搶任移民署 立委忙關說」 (導言中:「….甚至內政部和警界都盛傳幾乎所有立委都有涉入關說,平均每名立委分配1.5人…」) 高鐵模擬地震 5公里才煞住(內文報導:日本新幹線標準,地震一發生,行車電腦就應下達煞車指令,並於3秒鐘內讓列車完全停止) 高師大首創台灣歷史系 學者批教育部長搞文革 也有說天經地義 扁李緊張頻過招 李去年訪美的公文上 扁批示「面報」退還 辜仲諒「考慮永遠離開台灣」 韋仲諒:沒政治打壓就回來 國務費案11天內公布 陳水扁有無貪瀆 ?陳瑞仁:4 天內完成偵查 陳瑞仁給了扁定心丸 國務費案11月7日結案 查中信金 扁蘇 惡鬥近乎攤牌 首任移民署長 蘇揆傾向「更換人選」(內文有李逸洋部長之報導錯誤) 李登輝醞釀組黨 拉王金平 李登輝組第三勢力 2008總統人選 李寄望王謝飛入尋常百姓家(特稿) |
A1版 頭題 A3版 A1版 頭題 A3版 頭題 A2版 3版 3版 頭題 A6版 3版 A4版 A4版 A2版 A2版 頭題 A2版 A4版 A4版 頭題 A3版 頭題 A4版頭題 A7版 頭題 (以半版處理編寫) A13版 頭題 A4版頭題 A6版 頭題 A5版 頭題 A1版 頭題 A11版 頭題 A1版頭題 A1版頭題 A2版頭題 A4版 A3版頭題 A13版頭題 A5版頭題 A5版頭題 |
自由時報於5日在A2版報導承辦檢察官陳瑞仁的4項聲明,其中特別指出:「本人日前向媒體說明時,並未直接指出檢方未來會以『通緝中之共犯模式』,來處理陳水扁總統涉案部分」,而據11月3日的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也如陳瑞仁檢察官前述說法一致。 當天聯合晚報2版報導國民黨發言人否認此事。 當天聯合晚報2版頭題:「扁不解散國會?府黨:呂個人意見」 自由時報3日在A4版刊登:「紅包是空包彈?總統府斥魏千峰一派胡言。」新聞 SOGO於5日在蘋果日報A1版發表聲明澄清。 聯合報於5日A3版報導陳瑞仁檢察官的澄清說明,即:「外界指稱的『假紅包』、證人受壓力等,尚未接到相關檢舉。」 自由時報5日在A3版報導:「高檢署查黑中心截至目前並未查出有持空紅包袋核銷情形。」 SOGO於5日在蘋果日報A1版發表聲明澄清。 6日各報均報導「龔金源駁斥和提告聲明」。自由時報在A4版報導:「總統府發表聲明嚴正駁斥,並強調沒有提供工作人員名單給檢察官。」 自由時報13日在A4版報導:「李慶華爆料 陳瑞仁:無中生有」 當天聯合晚報於2版報導:「國慶脫序處分?總統並未對國安局震怒 也否認總統府傳達『徹底檢討』 國安局:薛石民絕無向總統請辭 當天聯合晚報在3版報導:「核銷卡西迪?檢方否認此不利扁傳聞」 24日聯合晚報報導:「國安局:2003年後 非國安局支付。」 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楊甦隸於26日舉行記者會,自由時報在27日A3版報導:「聯合報有關美方已對陳水扁誠信失去耐性的報導,表示『內容和事實不符』,美國和陳水扁政府一直有廣泛而良好的互動和合作,而且『美國打算在在陳水扁政府結束任期前,一直進行這樣良好互動。』」 李碧君去函聯合報更正。聯合報以「來函」於22日A8版角落刊登,略以:「本人未因偽證罪遭列被告,李慧芬所稱與事實不符。同時本人對國務機要費一無所知。李慧芬稱檢方曾問本人是否考慮做污點證人,與事實不符。且本人未覆稱『有些事說了會死人』。」 自由時報在22日A4版報導:「關說搶進移民署?內政部長李逸洋駁斥,指中國時報報導不實。」 蘋果日報24日於A5版報導:「3秒緊急剎車 高鐵指:違反物理原則」。聯合報24日於A6版報導:「高鐵指出,違反物理科學原理」代替更正。 自由時報24日在A5版報導:「杜正勝指責 無中生有」 自由時報25日在A4版報導:「總統府斥媒體離間,也完全背離事實。」 辜仲諒於26日越洋發表聲明澄清。27日刊登各報。略以:「針對新聞媒體所謂「考慮永遠離開台灣」、「沒有政治打壓就回來」等錯誤報導作聲明,其在美期間,並未接受媒體專訪,也從未對友人表示上述說法。此案進入司法調查階段,絕對尊重及配合檢調機關的調查」云云。 行政院長蘇貞昌當天在立法院表示:「這是缺乏法律常識,沒有任何人包括總統、閣揆在內,可以影響司法的獨立辦案。」 如蘇揆在立法院澄清。 與聯合報同犯「時間」錯誤。 當天聯合晚報在4版報導:蘇揆指為「造謠」,並有總統府嚴正駁斥,及去函中國時報要求更正。 自由時報在28日A4版頭題指出:「中時報導「查中信 扁蘇惡鬥近乎攤牌」 府院強力譴責 痛斥中時造謠」,中時在27日報導的第5段:「其關鍵原因是,中信金當初插旗兆豐金,背後完全是陳水扁總統授意」,顯與事實不符。 聯合報於11月1日在A15版刊登「更正」:本報31日A13版報導行政院召集預算協調會議,提及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部分國會連絡人為了爭取經費通過,『有時會有拿錢辦事情事,這種情形比較容易發生在在野黨立委身上。』該內容係根據立委轉述報導,經查李逸洋在會上並未作此陳述,特此更正並向讀者及李部長致歉。 自由時報31日A5版報導為「重組第三勢力」中國時報亦是「李登輝組第三勢力」。在11月1日A6版自由時報報導:「台聯黨主席蘇進強澄清表示,李登輝前總統從未說過組黨,也沒有所謂屬意王金平的問題。純屬其個人的推論。」 既為蘇進強個人說法,更談不上2008總統人選的事。 |
聯合報1 日在A4版另有「觀察站」邊欄解釋:「潛在性被告→通緝中共犯」。也與陳瑞仁檢察官說法不一。 聯合報5日在A3版也報導陳瑞仁檢察官澄清說明。 3日自由時報A4版報導:「馬否認 明年辭黨主席」新聞。 3日各報包括中國時報、聯合報在內均刊登總統府否認新聞。 此則新聞聯合報3日在A6版仍以魏千峰說法和總統府一派胡言一併報導。陳瑞仁檢察官於11月3日的起訴書中也提到經調查並無「實證」。 SOGO聲明略以:「為先積非成是,影響商譽,特此鄭重聲明,本案禮券饋送部份,純係章家及李恆隆個人行為;新經營團隊取得經營權過程一切合法,絕無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行賄。」 此則新聞報導均未先經查證即予報導,易誤讀、誤導。 有關空紅包新聞,陳瑞仁檢察官於11月3日的起訴書中,也提到經調查「並無實證」云云。 SOGO聲明略以:「為先積非成是,影響商譽,特此鄭重聲明,本案禮券饋送部份,純係章家及李恆隆個人行為;新經營團隊取得經營權過程一切合法,絕無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行賄。」 此則新聞報導均未先經查證即予報導,易誤讀、誤導。 此案涉及國家安全範疇,本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應是點到為止。而6日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蘋果日報均分以A6、A6及A10版作頭題處理,對此人此事及「情報人員」名單云云,有過度報導之嫌。 中國時報7日的報導末段雖有:「總統府已於前日發布新聞稿強調,府方絕未提供機密外交工作人員名單給檢方。」但標題編寫有「主觀建構」之嫌,且未見有進一步查證,卻仍予報導,不符新聞專業原則。 自由時報12日於A4版報導:「扁盛怒?總統府:報導不實」同日中國時報A12版報導:「國慶鬧場『意料中』扁無意辦人」聯合報則於A4版:「府澄清 扁未對國安局不滿」 自由時報14日在A4版報導:「扁謊報卡西迪公關費?總統府斥:一派胡言」。中國時報14日於A4版頭題報導:「用國務費付卡西迪 不合常情。」 由於「軍購案」和國內「倒扁紅潮」及政爭,10月以來新聞媒體常拿美國立場和台美關係作文章及報導,甚至楊甦隸的來回美國或與陳總統晤面都成了敏感話題,已對AIT造成困擾。因此,楊甦隸選擇公開記者會,說明美國的對台政策和立場。 聯合報20日報導內文 提到的「四不」,楊在 26日說:「此為台美合作的重要基礎,口頭和書面其實沒有差別,美方沒有要求陳水扁總統提出書面承諾。」 此則新聞顯以李慧芬說法為主,未向李碧君本人查證。 未見中國時報對此有何更正報導。 署名「曾韋禎」(鐵道迷)於29日在自由時報A15版投書「高鐵記者腦殘」一文中指出:「日本新幹線在地震發生後,感應到P波,3秒鐘內發出警報,立即啟動緊急煞車,以270公里的時速,要花1.5分鐘、滑行3公里多才能完全停止。台灣高鐵,在一般狀態下,300公里時速完成煞車,需花136秒、滑行6190公尺;緊急狀態下,只要花90秒、滑行3928公尺,就能完成煞車。比起新幹線,並不遜色。不同的是,台灣高鐵尚須透過行控中心啟動緊急程序,但因採電腦作業,也幾近自動煞車。其次,要在3秒內讓時速近300公里的列車完全停止,需要27.78M/SEC的負加速度,約2.83G的重力…..照常理推斷,即知3秒鐘內讓列車完全靜止,是不可能的事。」 蘋果日報24日在A5版報導:「台史系爭議 高師大校長戴嘉南:我搞錯了」向「蘋果」記者致歉。問題是此案涉及教育部,若戴校長「有此一說」亦應向教育部長查證,因23日的報導中有:「教育部中教司確認該系最近獲審通過」而中教司則在24日有澄清說明經過,顯須以官方正式說法為憑。 聯合報26日引用「商業周刊」報導未有查證,轉述亦須負責。 中國時報引用友人的話,卻用標題以其本人作表示,且未有查證。 至於辜仲諒在12月間滯美未歸被通緝。則是另一回事。 此則新聞「烏龍」在「時間」如此肯定。事實上,陳瑞仁是在11月3日完成起訴書,且將總統夫人吳淑珍列為被告之一。 與聯合報、中國時報揣測報導顯有出入。 中國時報在28日於A4版以新聞代替更正,猶在導言中報導:「總統府昨日澄清本報26日3版有關陳水扁總統授意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報導」,日期錯誤,應是「27日A3版」,不過查其26日的A1版及A3整版報導,其中在「政治介入與是否犯罪」(特稿)中就有:「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是事前得到『默許』,並以整版報導「形塑」。 此則新聞與標題無關,錯誤發生在報導文內,且引立委轉述,仍須負媒介責任, 此應是將「第三勢力」誤解為「組黨」,二者差異太大,連王金平都「鄭重否認」且是「第一次聽到」。同時將此傳聞未能深入查證,即率爾謂「組黨」與「2008年推總統人選」似言之過早,反成了「馬路新聞」不符新聞專業原則。 多屬「近李人士」、「親李人士」說法,作夾議夾敘報導,並以「特稿」主觀建構。 |